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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省道灌云图河停车场综合服务楼营业用房 招租公告157
发表时间:2025-11-06 10:53来源:资产经营管理部 242 省道灌云图河停车场综合服务楼营业用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竞租人前来参与。 一、招租项目 1.项目名称:242 省道灌云图河停车场综合服务楼营业用房招租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拟出租营业用房位于灌云县图河镇 242 省道与连盐铁路交叉口以北,为新建停车场综合服务楼内两间营业用房,本次实行整体招租。房屋室内总面积约 135㎡,其中厨房餐厅用房 64㎡、超市用房 71㎡。 二、招租方式 1.租赁期限:3 年(不包含免租期); 2.免租期:装修期1个月、试营业期6个月,共计7个月; 3.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元; 4.租金支付方式: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具体条款为准; 5.租金递增规则:自租赁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10%。 三、招租底价及竞租保证金 1.项目租金底价:15000元/年,竞租报价低于此底价的,按无效竞租处理。 2.项目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 3.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账号:11330188000105256 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城西支行 4.竞租保证金须于竞租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19日 10:00 前足额到达上述指定账户,逾期未到账的,视为竞租无效。 四、房屋出租用途 1.出租房屋仅限从事餐饮、商超类经营项目。 2.本招租项目房屋按现状出租,餐厅、超市经营所需的烹饪设备、冷藏设备、货架等经营设备与设施,以及水电线路改造、装修装饰等相关事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采购、安装及施工,所有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3.鉴于经营场所的特殊性,为杜绝安全隐患,经营场所严禁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能源,必须采用电灶等安全合规的电能设备。 五、对竞租人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2.个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意向竞租人参加竞租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5.1个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2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汇款凭证; 5.3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声明。 5.4竞租报价函; 5.5上述材料密封后递交。 6.竞租人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以中选通知书载明时间为准)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竞租人。 7.中选者在正式开展经营活动前,自行办理并取得超市经营、餐饮服务所需的全部合法有效资质证件,并将资质证件复印件提交招租单位备案。 8.若中选者因自身原因无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个月内办理完成全部所需资质证件,视为中选者违约,招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且不退还已缴纳的租赁履约保证金。 六、竞租方式及签约要求 1.本招租项目采用价高者中选原则,竞租报价以500 元为最低加价单位(即报价比招租底价不低于500 元)。若仅存在一名竞租人,该竞租人经审核符合竞租条件,且其报价不低于本次招租底价的,视同中选。 2.竞租人成功中选后,在中选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收到中选通知书的3 个工作日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同时,需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 七、现场勘查 1.竞租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对房屋及周边环境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查产生的费用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竞租人在收到本公告并完成现场勘察后,若有疑问,应在竞租会召开前 3 日向招租人提出。 八、竞租时间 1.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11月19日10 时 2.竞租会召开时间:2025 年11月19日 10 时 3地点:灌云县伊山中路灌云客运站三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材料,招租人不予接收。 九、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2025 年11月6日至 2025 年11月19 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网站。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15161319799 |